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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预计到2021年底 二手电商交易规模将达到4001.7亿元

2021-12-29 23:09:0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是全新商品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的权益,其调整的是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行为和关系。而个人闲置物品往往存在瑕疵,所以并不适用于该法律,其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约定,不属于消费者组织处理的范围,而是属于民事合同,应由《民法典》来调整。”唐健盛表示,由于二手台对卖家身份并未进行细化分类,所以一旦遇到问题,买受者可能会遭遇各种维权难题。

吕来明也指出,由于台通常是按个人出售闲置物品的名义对二手物品卖家进行管理,而不是按经营者的身份管理,因此买方投诉后,台在举证分配、责任认定方面就存在较大难度。买方进行售后维权时,难以按照对经营者的规制确定其责任,台及政府监管部门也缺乏受理依据,所以往往只能不了了之。

几年出台的《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调整了电子商务活动,这其中涉及经营者和经营活动的规范内容,但其适用场景主要是一手的新商品。《产品质量法》、“三包”规定等法律制度也主要是针对生产者和销售新商品的经营者而言,因此也不能完全套用到二手物品网络交易的情景。《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中有关广告管理、消费者保护、竞争秩序维护的内容,针对的是经营者的义务,在二手物品网络交易中经营者和非经营者身份不清的状况下,也无法确定适用。

完善交易规则是关键

北京消费者蔡女士日前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介绍说,她曾在二手台上看到有厂家说要处理一批临期瘪罐的猫罐头,价格非常低,产品销售页面解释称这是常年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在处理一批库存积压产品。收到货后,蔡女士发现产品的外观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罐身没有任何标识,只是一圈白色铁皮,打开后不仅有浓烈的防腐剂味道,肉质也松松垮垮的。蔡女士找卖家理论,卖家说这是库存积压产品,质量没问题。蔡女士说:“一箱罐头只卖30块钱,算了,不费劲了。”此后,她就很少去二手台淘便宜货了。

艾媒咨询调查数据显示,因为假货太多、不信任台而拒绝使用二手台的网民占比37.8%。用户对于二手台信任度较低的原因,包括商品信息不透明(占比46.1%)、无法退货(占比43.3%)、实物与图片不符(占比41.1%)。光大证券分析师唐佳睿认为,优化台系统、建立信任机制、降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是二手电商行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提高商品信息透明度以及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将是二手台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陈音江表示,二手电商交易的本质还是通过网络销售商品,二手台在交易过程中提供了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和信息发布等服务,同样需要履行《电子商务法》中有关电子商务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来说,要对进入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卖家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核验,要制定台交易规则,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当经营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时,要依法与该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唐健盛认为,如果不是个人转让,经营者在二手电商台出售新品,特别是第三类职业卖家经营者,就应当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作为买家的消费者权益也应受到该法律的保护。

吕来明指出,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二手物品网络交易的发展、落实台责任、给监管执法提供依据,有必要制定二手物品网络交易的相关制度。

2021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了3个重点任务、11项重点工程与行动、4方面政策保障。其中提出将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强化互联网交易台管理责任,加强交易行为监管,为二手商品交易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此外,还要完善二手商品流通法规,建立完善车辆、家电、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标准,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

“上述内容的推进,需要通过制定二手物品网络交易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以落实。二手物品网络交易治理规则构建,应实行一般规则和特别规则相结合的原则。”吕来明建议道。(记者桑雪骐)

关键词: 二手平台 二手电商交易规模 艾媒咨询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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